| 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综合性财政经济监督执法部门。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在区长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审计、财经方面的规定、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向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以及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3、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4、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区政府国债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 5、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在我区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对与区级财政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和开展计算机审计。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参与审计领域的相关交流活动。 (九)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鼓楼区审计局位于南京市山西路124号鼓楼大厦14楼,办公面积160平方米。本局编制人数16人,在职人数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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