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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具体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06-12-28 08:53:2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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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具体规定(试行)

 

为不断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按制度分权、用权、控权,以制度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腐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以下规定:

一、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的主要内容

(一)对审计执法监督权的制约

1、全面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以该《办法》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具体按照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意见》实施。

2、严格“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福利联系。

3、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既对审计业务负责,同时也要对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保证《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落实到位。

4、审计取证应由2人以上参加,不准个人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处理意见。

5、逐步扩大审务公开,确保审计职权、项目、范围、程序、听证、纪律、监督等七公开,审计组每到一个单位实施项目审计时先在该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并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发布《审计结果公告》。

6、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提交相应的审计组以上会议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不得包庇隐瞒不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7、坚持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层层把关。

8、推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审计执法的各项要求。

(二)对经费使用管理权的制约

1、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政府采购规定》等涉及财物管理的各类制度规定,明确预算和经费使用审批权限等具体制约措施。

2、对大额度资金开支必须按《工作和议事规则》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3、对设备物资采购,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4、对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物品等,要建账造册,明确专人管理,相关人员调整后要及时组织清理、交接并办好交接手续。

5、对公务接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对车辆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市区纪委关于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特殊情况私事用车的要经批准并由个人支付费用。

7、严格费用报销手续,必须有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才能报销,报销必须按权限批准,实行“一支笔”审批。                                     

(三)对干部人事审定权的制约

1、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按改革精神选拔任用干部。

2、科级干部职级提升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具体实施办法按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定期轮岗交流,科级领导干部在一个职位上任职35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交流。

4、把民主测评推荐作为确定干部职务提升对象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考察对象一般从民主推荐得票较多的人选中产生。

5、凡拟提拔任用对象,均在全局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核实处理。

6、对新提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聘用制。

二、保障措施

1、建立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公开和民主程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2、建立清正廉洁激励制度。完善干部业绩考核指标,坚持按实绩奖优罚劣,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激励党员和干部不想腐败、不愿腐败,增强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广泛调动积极性。

3、加大违法乱纪惩治力度。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及时核实信访举报问题,对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加大相关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当事人除按规定给予处分外,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留岗诫勉、停岗受教、待岗降职、下岗辞退处理,对严重影响审计形象的人员一律辞退下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发生违纪问题的任何个人和集体,均实行评先表彰的一票否决,个人在三年内不得被表彰为任何类型的先进。

4、强化廉政勤政制衡监督。构建立体化监督格局,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制约,保证监督无禁区、查处无障碍,保持对权力的全方位监督。

1)实行全员监督。在坚持以局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为监督重点的前提下,使人人都成为监督力量又成为监督对象。

局长每年一次在全局干部会议上报告工作,扩大群众知情范围,并结合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落实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2)实行全程监督。对重大问题决策权、审计检查权、审计评价权、审计披露权、审计移交权、审计处理处罚权、开支审批权、设备物资采购权、公物保管领发权、表彰奖励评议推荐及审批权、违纪违规问题查处权等,采取扩大民主、公开程序等办法加以监督。

3)坚持全力监督。坚持监督主体的多元性,把局内部的监督、上级审计机关的监督、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和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特约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的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5、坚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全面推行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做“龙头”工作抓,牢固确立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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